航港局人員勾結代辦業者違法所得逾千萬,監委林國明、王麗珍及葉宜津申請自動調查

▲航港局一名技佐與5家代辦業者勾結,以每張駕照新臺幣5,000元至8,000元之價格,賣給業者,業者再以1萬至3萬元之價格,轉售民眾,全國已有逾2千人,不法所得逾千萬元。(本報資料照片)

記者 / 王世明 報導

針對交通部航港局近日坦承該局中部航務中心一名技佐,因違法核發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執照,遭到起訴。監委林國明、王麗珍及葉宜津17日提出對於該局內控制度、人員管理等有無疏失等申請自動調查。

監委指出,綜合相關媒體報導,該名技佐係自96年起,與5家代辦業者勾結,以每張駕照新臺幣5,000元至8,000元之價格,賣給業者,業者再以1萬至3萬元之價格,轉售民眾,全國已有逾2千人,以此方式取得駕照,不法所得逾千萬元。

監察委員認為,本案凸顯航港局相關內部控制制度有疏漏,未落實輪調制度,且相關主管未落實審核並造成航道航運安全危機。另,該名技佐僅5職等,卻與業者勾結,長期、大規模違法核發駕照,平均每年賣出約200張駕照,內情似不單純。究本案是否係該技佐1人所為?航港局有無集體舞弊或知情不報情事?相關人員應負之行政責任為何?確有深入調查之必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