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陳敏鳳聊天室】高虹安涉貪被判刑   民眾黨與張啟楷挺的「太離譜了吧」!

民眾黨立委張啓楷怒批內政部停職高虹安市長是違憲。

文/陳敏鳳

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貪,一審判決有期徒刑7年4個月、褫奪公權4年,民眾黨力挺高虹安上訴,批評法院量刑不公,立委張啓楷更稱內政部停職市長違憲,犯罪時間於立委任內,要停也是停立委職位。民眾黨與張啟楷挺的「太離譜了吧」!

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說「才11萬,高虹安沒有貪污的意圖」。柯主席,你大錯特錯了,「沒有貪多少錢才算貪污,貪一塊就是貪污!」台北市前議員童仲彥貪污5萬,一審判決也是有期徒刑7年6月,之後是否獲判緩刑、減刑,完全是看犯後態度是否良善,台北市前議員潘懷宗詐領助理費333萬餘元,坦白認罪、把錢捐出,犯後態度良好,獲判緩刑也不用關。法官判決完全是看犯後態度是否良善,「別人犯後態度多好,高虹安的態度多差啊!」

更扯的是,民眾黨立委張啓楷力挺高虹安,稱內政部停職市長違憲,犯罪時間於立委任內,要停也是停立委職位。高虹安已是貪污一審有罪了,當然要被停職,張啓楷應有學到民眾黨蹭熱度的本事。高虹安沒有被羈押,期間不斷聯絡助理,豈不是在串供?羈押的要件就是有串證逃亡之虞,有疑慮就應該處理,但卻從寬處理,檢方對高虹安很寬鬆了啦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