▲希伯崙全人關懷協會發生志工鞭打身心障礙院生事件,法院判決虐打成立且須賠償,社會局卻說沒有違反身心虐待。監委王幼玲接受陳請並申請自動調查。(照片 /希伯崙全人關懷協會FB)
記者 / 王獅平 報導
針對桃園市「希伯崙全人關懷協會」發生志工鞭打身心障礙院生事件,去年遭桃園地院判決兩名社工及協會判處須賠償21萬9009元。而桃園市政府社會局竟然對於這項虐打事件,於108年2月評估受虐事件不成立,也不符「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75條第2款」之身心虐待。而法院審理判決傷害罪成立,桃園市政府社會局的評估竟與刑事司法的調查和判決天壤之別,桃園市政府社會局有無善盡主管機關職責,監督管理照顧身心障礙者的服務單位,監察委員王幼玲申請自動調查,並將分別於110年2月23日(星期二)、24日(星期三)接受受害者當事人陳情。
這起虐打事件是發生在前年,有志工拿藤條、水管鞭打重度身障黃姓院生,導致其臀部大片瘀青且感染引發敗血症,院生的父親得知此事很心痛也很生氣,並對涉案的莊姓、史姓志工及協會求償201萬餘元,並經桃園地院去年審理判決,兩名施暴社工還辯稱只是在「管教」院生而已,但法官不予採信,最終仍判處兩名社工及協會須賠償21萬9009元。
事實上,希伯崙全人關懷協會爭議事件不僅如此,創辦人陳公亮、吳秀玲夫婦因為涉嫌挪用協會284萬餘元善款用於購買私人保險,並侵占方舟領袖開發公司424萬餘元,還把其中20萬元用於買家具、內衣,一審前年4月就判夫婦各處徒刑2年8月,夫婦不服上訴,但還是遭高等法院維持原判。另外,涉及公益侵占部分被最高法院發回更審,高院更一審去年(2020年)駁回上訴。
監察院表示,「希伯崙全人關懷協會」為收容身心障礙者、更生人、弱勢者的「共生家園」,但卻無照顧機構立案,虐打院生事件爆發後,桃園市政府社會局的調查竟然評估不成立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75條第2款身心虐待,顯然與司法調查相差甚遠,究竟桃園市政府社會局的評估,是否有無善盡主管機關職責,監督管理照顧身心障礙者的服務單位,並確保身心障礙者身心不受虐待等情,均有深入調查瞭解之必要,因此,監委王幼玲申請自動調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