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民黨籍立委顏寬恒涉貪等罪一審判刑合計8年4月   高虹安詐領助理費案一審判7年4月

國民黨籍立委顏寬恒涉貪等罪一審判刑合計8年4月,他表示,這是天大的冤枉、莫大污辱,將透過法律捍衛名譽。

記者吳尚仁/綜合報導

國民黨籍立委顏寬恒涉及詐領助理費、房屋假買賣、竊占國土等案,台中地院審理後,今天依貪污罪判7年10月,褫奪公權2年。偽造文書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、竊占國土無罪,全案可上訴。顏寬恒表示,這是天大的冤枉、莫大污辱,將透過法律捍衛名譽,國民黨也支持顏寬恒上訴捍衛清白。

新竹市長高虹安詐領助理費案一審判7年4月,她發表聲明即刻退出台灣民眾黨。

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於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46萬餘元,台北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、偽造文書罪起訴高虹安等5人。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處高虹安7年4月徒刑,褫奪公權4年。可上訴。依「地方制度法」規定,高虹安將由內政部停止其職務,新竹市長職務可望由副市長邱臣遠代理。

高虹安也發表聲明並即刻退出台灣民眾黨。她表示,針對台北地院一審判決,法官的宣判,和十多年來累積過無數個助理費案判決的主流穩定見解,有非常大的差異,更是前所未見。針對一審判決,會提出上訴,也要敬告想利用政治惡意操作,來攻擊市府運作的人,你們不會得逞,市府團隊會依循穩健步伐賣力向前,不容許有任何狀況傷害到新竹市民。最後,要在此正式宣佈,即刻退出台灣民眾黨。